“咨询”中的个人信息处理

工厂参观“预约”中的个人信息处理

1.
1. 顾客个人信息将用作以下目的。

顾客个人信息将用作以下目的。

  • (1) 针对顾客咨询与意见进行回复、联络
  • (2) 开发新商品、改良服务与商品时作为研究资料
  • (3) 实施我司内部的业务联络与协调管理
  • (4) 在接待电话咨询时进行通话录音,以提高服务水平
  • (5) 向有需要的顾客提供有用信息
2.
2. 不向第三方提供、托管顾客个人信息。

不向第三方提供、托管顾客个人信息。

3.
3. 采取适当的保护措施对顾客个人信息进行保管。

采取适当的保护措施对顾客个人信息进行保管。

4.
4. 仅限顾客本人有权随时要求我司公开、修改、或停止使用

仅限顾客本人有权随时要求我司公开、修改、或停止使用

顾客个人信息的内容。 希望予以公开、修改、或停止使用时,请通过E-Mail与下述个人信息洽谈窗口进行联系。 受理咨询时工作人员会对咨询者是否为本人进行确认。 若无法确认为本人,则不受理咨询等,敬请知悉。

5.
5. 顾客可根据“自己的判断”来决定向我司提供哪些个人信息。但提供信息时请确保所填内容准确无误。如未提供信息或信息不准确,我司的回信将无法送达。

顾客可根据“自己的判断”来决定向我司提供哪些个人信息。但提供信息时请确保所填内容准确无误。如未提供信息或信息不准确,我司的回信将无法送达。

6.
6. 我司不会通过顾客难以辨别的方法获取顾客个人信息。

我司不会通过顾客难以辨别的方法获取顾客个人信息。

【“咨询”的个人信息洽谈窗口】

咨询窗口:雾岛造酒股份有限公司  顾客洽谈室
宫崎县都城市下川东4-28-1<详细联络方法请参阅 咨询表。>

(个人信息保护负责人:雾岛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管理本部 本部长)